杏耀娱乐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和其他有關組織或個人依法獲取杏耀娱乐信息↕️🧙🏻,促進依法治校,推進民主辦學,規範學校杏耀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杏耀條例》和《高等學校杏耀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信息🙎🏿,是指學校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以及社會服務過程中產生、製作、獲取的,涉及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或者公共利益,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於學校的黨政機關各部🕵🏻♂️、處、室、各學院🔬、直屬單位和附屬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四條 學校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協調機製🚣🏽♂️。如發布的信息涉及其他部門🕤💃,應當與有關單位進行溝通、確認,保證發布的信息準確一致✵。
第五條 學校杏耀遵循合法🌛、全面、真實🪴、及時、便利的工作原則,各單位公開的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校園安全穩定。
學校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不利於校園和社會穩定的虛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及時向杏耀工作辦公室反映,學校相關單位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及時發布準確信息予以澄清🧚。
第二章 工作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學校設立杏耀工作領導小組𓀖,負責領導學校杏耀工作,推進🏂🏽、指導📺、協調𓀜、監督學校杏耀工作。杏耀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杏耀工作辦公室和信息反饋辦公室。
第七條 杏耀工作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負責處理杏耀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 具體承辦學校杏耀事宜;
(二) 管理🛼、協調、維護和更新學校公開的信息👩🏽🏫🌒;
(三) 受理、處理和答復向本校提出的杏耀申請🧑🏽⚖️;
(四) 組織編製學校的杏耀指南、杏耀目錄和杏耀工作年度報告🙍🏻♂️🥖;
(五) 協助黨委辦公室對擬公開的學校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六) 推進學校各單位的杏耀工作;
(七) 承擔與學校杏耀有關的其他職責👶𓀚。
第八條 信息反饋辦公室設在校工會辦公室🪣👳♂️,由校工會主席、監察處長及部分工會委員9️⃣、工會幹部等組成,負責杏耀工作的監督檢查👫🏻。具體職責是🗓:
(一) 負責杏耀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督😔👮🏽♂️,組織學校杏耀工作的內部評議👃🏽;
(二) 定期檢查學校杏耀工作👷♂️,提出整改意見◻️;檢查杏耀事項是否真實,公開是否及時,程序是否規範;
(三) 受理關於杏耀的舉報、投訴🎄,設立杏耀監督投訴電話和信箱。
第九條 學校各單位根據本實施細則的規定,應當成立杏耀工作機構,負責本單位杏耀工作的具體分工及有關事項。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杏耀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十條 學校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杏耀工作製度🥉,並指定專人負責杏耀日常工作。各單位杏耀工作人員的具體職責是👨🦳🤜🏽:
(一) 具體承辦本單位杏耀有關事宜;
(二) 對擬公開的信息遞交保密審查🕵🏼♀️;
(三) 及時🥃🤲、主動公開和更新本單位信息;
(四) 編製本單位杏耀條目,撰寫本單位杏耀工作年度報告,並及時報送校長辦公室。
第三章 公開的範圍
第十一條 學校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信息進行主動公開🍇🉐:
(一) 涉及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重大切身利益的;
(二) 需要學校教職員工或者在校學生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 反映學校各機構部門的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 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第十二條 學校對以下信息進行重點公開🙅🏼♂️🤹🏿:
(一) 學校名稱、辦學地點、辦學性質、辦學宗旨✸、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內部管理體製、機構設置、學校領導等基本情況;
(二) 學校規章製度及其他規範性文件🤦🏼♀️;
(三) 學校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四) 各層次、類型學歷教育招生⤵️、考試與錄取規定👩🎨🤹🏼,學籍管理、學位評定辦法🦤,學生申訴途徑與處理程序;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情況等;
(五) 學科與專業設置,重點學科建設情況,課程與教學計劃,實驗室、儀器設備配置與圖書藏量,教學與科研成果評選,國家組織的教學評估結果等;
(六) 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助學貸款與勤工助學申請與管理規定等;
(七) 幹部任免,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數量🧍🏻♀️、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崗位設置與聘用辦法等;
(八) 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與投訴方式;
(九) 財務、資產與財務管理製度🤣,學校經費來源、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財政性資金🔥、受捐贈財產的使用與管理情況,儀器設備、圖書、藥品等物資設備采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
(十) 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涉及學校的重大事件的調查和處理情況;
(十一) 對外交流與中外合作辦學情況🥝,外籍教師與留學生的管理製度;
(十二) 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信息🧚🏽。
第十三條 除本細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學校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還可以根據自身工作、科研🧑🏻🎤、學習等特殊需要,向學校杏耀辦公室申請獲取相關的學校信息。由杏耀辦公室根據具體情況審核是否公開,對於無法確定是否應予以公開的,由學校杏耀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第十四條 學校對下列信息不予公開:
(一) 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 涉及商業秘密的🧖🏻♂️;
(三) 涉及個人隱私的;
(四) 正在調查😳、討論、審議、處理過程中的不確定信息🚈🧑🏻🏭;
(五) 與查處違紀行為有關,公開後可能直接影響查處的🗃;
(六)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以及學校辦學管理中不予公開或不宜立即公開的其他信息。
其中第(二)項、第(三)項所列的信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學校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以公開。
第十五條 在一定時期內🐡,涉及學校辦學的重要事項👨🏻✈️,采取先校內公開🖤,再向社會公開的方式;涉及辦學的有關重要數據和資料🐋,經學校杏耀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再向社會公開☝🏼。
第十六條 學校各單位公開信息前,應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學校對信息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確定。
第四章 公開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七條 學校各單位主動公開的信息,采取符合其特點的以下一種或幾種方式進行公開:
(一) 學校網站、簡報🧑🏽🦳,或校內報刊、廣播或電視等媒體;
(二) 文件🧘🏽、年鑒、會議紀要;
(三) 信息公告欄、電子屏幕🎆;
(四) 新聞發布會和其它相關會議🧑🏼🦰;
(五) 便於師生員工和其他有關組織或個人及時準確獲得信息的其他形式。
第十八條 主動公開的信息,按照以下程序進行公開:
(一) 經常性工作中需要定期公開的信息🪇,學校授權信息擁有單位公開;
(二) 可能涉密的信息由信息擁有單位以書面形式報送黨委辦公室進行保密審核。
第十九條 學校網站設置杏耀專欄🥱,開設杏耀意見箱,並通過杏耀意見箱聽取對學校杏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杏耀辦公室負責編製、公布學校杏耀指南和杏耀目錄,並及時更新🎲。
第二十條 屬於主動公開的信息或公開的信息內容發生變更的🎷,信息擁有單位應當在該信息形成後或自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有關單位決策事項需要征求教師🦸🏻♀️、學生和學校其他工作人員意見的👨🏽🦱,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於10個工作日🫅🏽。
法律、法規對信息內容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 杏耀申請程序
第二十一條 除規定的學校各單位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師生員工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可以根據自身學習、科研、工作、生活等特殊需要,向學校申請獲取相關信息💈。
申請人有證據證明學校提供的與自身相關的信息記錄不準確的🛐🧑🏼🦲,有權要求學校予以更正;學校無權更正的,應當轉送有權更正的單位處理,並告知申請人♕。
第二十二條 杏耀申請程序如下:
(一) 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依照本細則規定向學校申請獲取學校信息的,應填寫《上海電力學院杏耀申請表》,采取現場申請、書面申請(信函⛏、傳真等)🫅🏻、網上申請等方式進行申請。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杏耀工作辦公室代為填寫學校杏耀申請,但須申請人簽名確認👢。
(二) 明確申請人的姓名🌋、聯系方式,申請公開信息的內容描述和形式要求;
(三) 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學校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學校證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學校有權將相關證明文件復印留存🤵🏻。
第二十三條 對申請人的杏耀申請,學校授權杏耀辦公室對申請人的杏耀申請,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一)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且已公開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學校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但尚未公開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尚未公開的原因並及時提供其所需的學校信息;
(三) 屬於依申請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學校信息🧑✈️🤽🏼♂️,本細則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四) 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不予公開的理由;
(五) 不屬於本校職責範圍的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擁有單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聯系方式;
(六) 申請公開的信息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夠區分處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應當說明理由👏;
(七)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八) 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學校申請公開同一信息,學校已經作出答復且該信息未發生變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九) 學校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的其他答復。
第二十四條 杏耀辦公室收到學校杏耀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須經學校杏耀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申請公開的學校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學校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期限內👰🏿♂️。
第二十五條 學校向申請人提供信息,除可以按照上海市價格部門和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檢索、復製🙅🏻♀️、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收取的費用納入學校財務管理👶🏻。學校各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方式提供信息。
如申請人經濟困難,經本人申請、杏耀辦公室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第六章 監督和保障
第二十六條 學校杏耀工作接受上海市教委的監督檢查🦷🥭。學校杏耀工作領導小組🦸🏿、信息反饋辦公室對學校杏耀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學校各單位應當編製上一學年度杏耀工作年度報告,於每年9月底之前報送杏耀辦公室。杏耀辦公室負責編製學校杏耀工作年度報告🙅🏿♂️,並按有關規定報送上海市教委🍙。
第二十八條 杏耀工作年度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 主動公開信息的情況;
(二) 依申請公開信息和不予公開信息的情況;
(三) 杏耀的收費情況👆🏼;
(四) 因杏耀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ℹ️🪒;
(五) 杏耀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六) 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學校師生員工和其他有關組織或個人認為學校或有關單位未按照本細則履行杏耀義務的,可以向學校杏耀工作領導小組或信息反饋辦公室舉報🧑🦯➡️🧗🏼♀️。收到舉報的杏耀工作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並以適當方式向舉報人告知處理結果。
學校師生員工和其他有關組織或個人認為學校不依法履行學校杏耀義務的,可以向上海市教委舉報。
第三十條 學校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本實施細則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學校杏耀工作領導小組責令改正:
(一) 不依法履行杏耀義務的;
(二) 不及時更新公開的信息內容👱♀️、杏耀指南和目錄的🧚🏿♂️;
(三) 公開不應當公開的信息的;
(四) 在杏耀工作中隱瞞或者捏造事實的;
(五) 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的🧚🏻;
(六) 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信息的;
(七) 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行為的🧛🏼♂️。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將開展杏耀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學校年度預算,為學校杏耀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已經移交檔案工作機構的學校信息的公開,依照有關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三條 實施細則由學校杏耀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